2020-03-30 |
农民想做生意没有足够的资金,可以做农村信用社办理个人贷款,但是,什么样的情况呢才可以申请农村信用社贷款呢,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解。
合作社贷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服务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模式的特点和经营管理水平,采取“宜社则社、宜户则户”的办贷方式。是山东省财政厅在山东省小额保证保险补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普惠金融等政策的基础上,建立的“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参与、风险共担的信贷服务新模式。
贷款业务扶持对象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经省级税务部门确认依法纳税,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目录的中小微型企业,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农村各类生产经营型合作组织及城乡创业者;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期限最长两年,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50%;采取借款人自愿投保的方式,保费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每年;贷款本金损失责任银行承担20%,政府财政承担30%,保险公司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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