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9 |
开玩笑把邻居笑死是什么情况?什么笑话能把邻居笑死?去年年初,贵州省遵义县的年轻小伙周某在到家附近的小卖部购买商品时,遇到了自己的邻居苟某,由于两人年龄相仿,平日里关系也不错,便在小卖部的门口互相聊了起来。期间两人之间互相开着玩笑,然而正在二人乐得不知所以之际,邻居苟某却忽然之间变了脸色,一下子摔倒在了地上。看到对方这样,原本周某还以为对方在和自己开玩笑,并笑着对对方说“别装了”“快起来”,然而此时倒在地上的苟某却依旧没有丝毫的动静。看到对方不像是在开玩笑,周某这才感觉到不妙。此时,受到惊吓的周某没有想到呼救,而是逃回了家中。之后,小卖部老板急忙叫来苟某的家人。但为时已晚,苟某已经没有了呼吸。
玩笑中,邻居突然倒下
据了解,周某和同龄的苟某(男)系邻居,去年2月6日早上,两人在住地附近的小卖部门口相遇。在小卖部买东西时,两人开起了玩笑,嬉笑不断,还相互进行推搡。其间,苟某突然变了脸色,之后一头栽倒在地。
见此状况,周某还以为苟某也在开玩笑,让他“不要装”。但见倒在地上的苟某始终一动不动,周某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蹲下一看:苟某面色发紫,且气若游丝。
此时,受到惊吓的周某没有想到呼救,而是逃回了家中。之后,小卖部老板急忙叫来苟某的家人。但为时已晚,苟某已经没有了呼吸。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抓
然而,当家属了解到苟某死前曾和周某开玩笑戏耍后,找到周某理论。周某却态度强硬,于是苟某的家属便报了警。
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征得家属同意,进行了尸检。半个月后,尸检结果显示: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结合调查掌握的案情,遵义县警方以周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之抓捕。警方认为,作为邻居,周某应该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的情况下,周某还与之推搡戏耍,致其病发死亡,而且眼见苟某发病倒地,周某逃离,有见死不救之嫌,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免除刑责 民事赔偿6万元
不过,警方向遵义县检察院提请对周某逮捕时遭遇卡壳。
遵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周、苟二人虽为邻居,但周某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周某的戏耍推搡行为不足以导致苟某死亡,而受开玩笑刺激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5%~10%。
因此,检方认为,周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责,周某对此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死者家属并不想打官司,经公、检两家多次调解,最近,双方终于达成了由周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的协议。
专业律师认为,周某的主要过错在于:眼见苟某倒地且面色发紫、气若游丝而不及时施救。尽管周某并不知晓苟某有冠心病,但是见到危难应该救助而没有救助,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周某明知道苟某有冠心病还推搡、开玩笑刺激,那么他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了。
其实在这起案件中,虽然周某与苟某邻里之间原本只是开玩笑,但是这个玩笑也的确成了对方病发的诱因。如果在对方病发之后,周某能够及时的对对方进行救治,或许就能够避免对方的死亡。然而在明知对方病发的情况下,周某却因为害怕“逃跑”,很明显的是应该救助而没有救助,主观上存在着一定见死不救的嫌疑。让周某赔偿相应的民事责任,合理合理,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