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2 |
负面清单,又称“否定清单”,是相对于“正面清单”而言的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即投资领域的“黑名单”,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明确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外,其余所有领域都对外资开放。作为国际投资自由化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世界上已有70多个国家采取采用了这一外资管理模式。
我国的负面清单制度进程?
从2015年12月1日起,我国部分地区将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8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就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最新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这一制度的推行,被认为“将重塑政商关系,是30多年来最具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之一。
一单尽列,法无禁止皆可为
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昨天,商务部长助理童道驰对这个概念给了一个通俗的解释:“以前,我们是以正面清单的方式规范市场准入,就是列明什么东西可以做;负面清单就是说在列明什么不可以做、有限制之外,都可以做。清单之外的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 徐善长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从内容上强调全国一张单子全覆盖:“全面梳理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做到一单尽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一个清单全覆盖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有关业务。”
从四个自贸区到中西部东北地区,两年全推广
“负面清单”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外资准入管理方式。在我国,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9月最先实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之后在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试行,效果明显,统计显示,到今年8月底,四个自贸区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了109%;吸收合同外资同比增长大约240%。
而接下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将从外资市场全面引入到国内市场管理。徐善长介绍,未来将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 在最初的两年里,改革第一步将在四个自贸区所在的省份,也就是广东、福建、上海和天津实行,第二步将进一步推广到不同的区域,最后再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试点的选择非常慎重,下一步,我们希望不同的地区、不同条件的地区都能够有代表性的、有典型性的地区能够被选择作为试点,更好地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所以,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我们都在考虑选择新的试点省份来进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试点。”
负面清单并不代表政府放弃责任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现了李克强总理说的“法无禁止皆可为”,是政府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但是,童道驰指出,负面清单并不代表政府放弃责任:“这将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政府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同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也是一个责任的清单,政府也有责任,就是全面放开之后,还有一系列的后续监管制度要跟上。”